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更备受全社会瞩目。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通过部门联动执法,护卫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行动重点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园食堂、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九项任务。
到2022年,全市校园食堂、供餐单位、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要达到100%、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的关键岗位规范化比例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互联网+明厨亮灶”校园食堂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供餐单位实现全覆盖;实施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的中小学食堂数量稳定在45%以上。 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峰